高资产家庭可投保高端保险产品

编辑部:

本人男,38岁,想请专业理财师给我一些理财以及家庭保险的建议。

本人有社保,无固定收入。以前曾买过一些保险,但是保额不大,都是10年前买的,年缴保费大概在1500元左右。太太39岁,有社保,也无固定收入,没买过保险。我们没有小孩,但明年打算生育一个。家中目前存款有200万元(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证券投资250万元(被套中),每月定投基金500元。 家庭目前有三处房产,均无贷款,其中两处出租,每年收租金5万元左右。目前每月开支在1万元左右(包括养车费),以后需要赡养双方的4个老人(都有退休工资及社保)

理财需求:由于没有固定收入,以及夫妻都到中年,身体健康状况下降。希望产品夫妻互保,能够抵御通货膨胀,且对健康、意外等不可抗拒事故能有足够抵抗,并能考虑养老方面。谢谢!

读者 林先生

方案 1

夫妻建立50万~80万元互保资金

方案提供:海尔纽约人寿 理财规划师 陈琳莺

通过林先生的来信可以发现,他的家庭情况比较特别:夫妻俩都无固定收入,现在两人都将近40岁,打算生孩子,还有四个老人需要赡养。

虽然每年有5万元的房产租金收入,即每月4000元左右,但每月开支1万元,有小孩以后开支可能翻倍。从表面看应该是入不敷出,收支严重不平衡。基于此,尽管该家庭资产实力不俗,但不管夫妻俩任何一方出现意外状况,对家庭财务都可能造成打击。

影响家庭财务风险的最主要因素:疾病和意外。夫妻俩身体健康状况已有下降趋势,应当做好周全的保障,万一遇到任何意外,便可得到经济援助,尽享安心保障。

我建议该家庭考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及健康意外的保障,其次是开始准备年老后的退休金计划。

1.因为双方都有社保,能保证基本的养老需求和基本医疗。所以在保障方面,两人可选择商业寿险和意外险,最高可赔付80万元,此外还有734项意外残疾保障,这可以作为夫妻相互保障。

2.其次,两人也应各自准备重大疾病保险。没有人愿意和医院打交道,但残酷的社会竞争、压力加大、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等因素都导致重大疾病的发病越来越年轻化,而且治疗费用动辄几十万元,只有做好准备,才能应对突如其来的变故,化解财务危机。详细如下:

林先生:终身重大疾病10万元保额,60岁之前可多保20万元定期重疾险;意外伤害保险10万元,寿险保障50万元,意外伤害医疗5000/次。

林太太:因为高龄产妇风险较大,因此我们特别为林太太准备了20万元保额的母婴重疾保障,具体是终身重大疾病10万元,女性专属重大疾病20万元,妊娠期并发症20万元,婴儿重大疾病20万元,意外伤害保险10万元,寿险保障50万元,意外伤害医疗5000/次。

这样不管夫妻任何一方出现意外状况,都有50万~80万元的互保资金。养老方面,因为夫妻都有社保,并且房租收入应该是持续的,倒也不因年老而减少。而且还有定投基金,因此只做一些补充,从60岁开始,夫妻双方每月各1000元起领,直至终老。账户中还有一笔机动资金以便不时之需,非常灵活。

此项保险计划主要以在保险公司建立个人账户而准备养老金,除保障外,投保人还拥有专业人员助其投资理财,呵护周详。

林先生家庭的基本保障计划

基本计划 保险期间 保险金额 保费

财溢人生万能保险 终身 50万元(每人) 30万元(趸交)

健康卫士重大疾病 终身 10万元(每人) 8274

定期重大疾病(先生) 60 20万元 1139

母婴重疾保障(太太) 10 20万元 1800

意外伤害保障 每年 10万元(1-3倍赔付) 260

 

 

方案 2

家属可同享医疗保障

方案提供:太平人寿 理财规划师 王晓宇

财务诊断

林先生的家庭财务状况还是很不错的,但是通过对林先生的每月收入、支出、家庭资产、负债四方面进行一个客观的分析(其中收入与支出的差额为现金流,资产与负债的差额为资产净值,资产包括生命资产、固定资产及流动资产,负债包括生活成本、房贷、车贷及其他负债,而子女也将成为一个负债项),可以发现林先生的收入来源是不明确或者不稳定的,现金流明显缺乏,没有生命资产保障,但是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方面很丰富。

理财规划

现在许多家庭注重投资理财,往往忽略了最重要的主体,那就是人。因为首先要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再加上合理的财务规划才能来谈提高生活质量。

从林先生的描述中我们很容易看到没有活期存款,理财性收入和资产收入是家庭收入的唯一来源,但证券投资被套,所以理财收入的绝大多数来源于200万元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每年的房租收入。这样可能在短期内造成家庭生活轻松愉快的假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缺乏现金流,自己及双方父母健康意外等风险增加,子女造成的压力及理财性收入回报不稳定,房屋出租压力等因素容易导致生活质量受到很大影响。

建议林先生首先保障生命资产,因为有健康就有一切,而未来的健康和意外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是致命的。其次把资产做一个重新的配置,逐渐减少高风险投资方式,转向稳健型理财方式。

理财建议

1.林先生可以趁现在股票市场形势比较好,解套几只股票,将50万元左右的资金作为活期存款,应对突发风险,防范双方父母健康风险。

2.可将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一部分收益做一些保障型保险储蓄。

具体可以这样操作:夫妻双方互为投保人,即妻子给丈夫投保,丈夫给妻子投保,这样可以保证一方发生风险事故造成全残可以豁免双方保险费用,同时还有高额保险金给付,保额以能保障未来10年日常生活为标准。

以丈夫作为主要保障对象,选择保障全面、保额很高的高端产品,这样妻子及子女都可以作为连带被保险人享受医疗保障,这个医疗保障应该是可以弥补社保、报销进口药品的。

推荐林先生投保太平人寿的卓越人生及卓越医疗,可以获得的保障是:报销型住院金100万元,住院津贴100/天,养老金50万元,重大疾病25万元,残疾保障金100万元,身故金100万元,交通意外身故金200万元,而妻子作为连带被保险人可投保卓越医疗,综合意外险、意外医疗及定期重疾产品组合获得报销型住院金50万元,住院津贴50/天,意外保障50万元,定期重大疾病20万元,包含烧烫伤和残疾保障金100万元,这样一来,每月往保险账户里存3500元就可以解决未来的健康及养老问题,同时还有高额的意外保障。

3.至于日常的生活其实通过林先生原有的理财方式进行维持,基金、股票、房产等已经绰绰有余。理财产品收益每年可达到5万~10万元,基金、股票每年5万~10万元,房租收入每年5万元,总共可达15万~25万元,如果情况好还可能更高。此外还有林先生夫妻本身的不定期收入。

通过理财规划,林先生的家庭财务可以达到一个健康无忧的状态,可以毫无顾忌地去做投资进一步提高生活质量。

 

 

高压力家庭流行夫妻互保

东方早报

理财一周报编辑部:

本人女,30岁,想请教专业理财师如何打造家庭的保险规划和理财计划。

我每月收入4000元,无任何保险。丈夫月入7000元,有社保。我们育有一女,孩子刚满8个月。家有房产一处,10年按揭,每月还贷4000元,家庭每月开支3000元,家有存款共8万元,无投资,每年给双方老人约4000元。

理财需求:准备用定投式为女儿购买一份少儿险;需要为孩子积累教育金;我们夫妻两人需进修考职称,大约花费共7000元; 5年后,买一辆价值10万元左右的车;10年后一同赡养老人三个,未给父母购买相关保险(父母无退休金,目前在老家生活,有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希望现在就开始准备资金;准备给我提前做养老计划;15年后准备购买第二套房产,面积130-150平方米。请指点,谢谢。

如果您和您的家庭需要专业的理财和保障规划,欢迎联系我们,理财一周报将请专业的理财师为您量身打造合适的方案。有意者请将基本信息发送至:dfmoney@wxjt.com.cn

方案 1 先保夫妻二人寿险

方案提供: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 理财顾问 王晓宇

理财诊断

郭女士夫妇二人收入稳定,但是目前开支和预计开支都比较多,理财压力很大。家庭财务分配不健康,属于非常保守型的家庭。两人都没有任何商业保险,只有丈夫一人拥有社保,一旦遭遇风险则家庭生活将受到非常大的打击。

风险保障规划

家庭中的6个人(包括夫妻二人,女儿,三位老人)未来生活都要靠郭女士夫妻两人的收入来支持,因此重点应该保障夫妻两人,而在这个家庭中,丈夫收入相对较高,应该是保障的重中之重。所有的保险都是解决两件事情:时间和金钱。用未来的时间履行现在的义务,用未来的金钱解决现在的事情。没有一样投资能像保险一样在最需要的时候雪中送炭,给予最多的回馈。

作为风险保障来说,需要考虑的是未来十年二十年的事情,也就是做最坏的打算:假如丧失劳动力,那么维持家庭日常生活十年甚至二十年所需要的资金是多少?

按照这个家庭的情况来说,夫妻二人的定期寿险保额应该在50万元,以后逐年递减,目的在于保障风险发生时房贷能正常归还。此外,因为各种重大疾病发病概率越来越高,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都非常高,两人应该增加一些分红型健康险,也就是重疾险,保额在15万元左右。同时妻子应该附加普通医疗险产品。两人在保险方面的总支出每月可以在1000元左右。

建议投保太平人寿的福禄双至产品组合,保障35种重大疾病,分红增加保额且复利计息。保障时间延长至100周岁,最终返还保额,且可以夫妻互保,若一方发生全残则在赔付基础上豁免双方保费,保障照常。

女儿刚满8个月,应该在她1岁之前为其准备好教育金和健康保障。其中健康险应该选择专门的少儿险,既保障健康,又可以在其大学毕业后获得一笔创业金。推荐太平人寿的阳光天使18岁前双倍给付,25岁给付创业金,健康保障全面,且兼顾创业婚嫁。而教育金建议选择隔年返还的理财产品,同样的投入既可以解决女儿的教育问题,又可以解决将来的养老问题。在这方面的投入同样也可以控制在每月1500元以内。

其他理财规划

1.任何一个家庭都有必要储备一定的应急备用金。一般而言,额度以家庭3-6个月的开支为宜。考虑到双方父母均需要赡养,且年事已高,因此为他们准备1.5万元,小夫妻自己家庭开支2.5万元,存4万元足矣。

2.夫妻二人无理财收入,所以可以适当采取一些稳健型的理财方式,或利用机构进行风险投资。如基金定投和5年期10年期的国债,或投资连结保险。这部分投资需要动用银行存款中的剩余部分4万元。

3.经过整个理财规划后,每年还有结余,加上双方年终奖金及客户公司福利等,这部分资金可以用于旅游等开支,且可以和未来的理财收益放在一起满足未来的购车购房需求。

特别说明:银行理财产品、基金、投资连结保险等产品往往不是短期内可迅速博取高收益的途径,通常需要长时间的积累才会有较大收获。所以这些理财产品只有长期持有才可以满足未来购车购房的需求。

方案 2 保额与贷款额度相匹配

方案提供:海尔纽约人寿 张静

财务状况分析

根据郭女士家庭的财务状况可以看出,目前家庭最大的开支集中在房贷。由于家庭日常开支控制得比较好,所以压力还不明显,生活质量可以保证,每年有三分之一的收入结余。但目前除了投资自住房外,无任何投资计划,长此以往将无法实现郭女士期待的6项财务计划,故而有必要进行合理规划。

风险规划

人生难免会有各种风险发生,给我们的正常生活带来损失,严重的甚至会造成整个家庭财务瘫痪。由于郭女士一家没有任何商业保险,在保障方面明显不足。

郭女士的丈夫是家庭最大的经济来源,他虽然有社保,但众所周知社保解决的是最基础的社会保障,故而建议首先增加定期寿险的配置,并将保险金额的设置与贷款金额相匹配,以规避现金流失和债务增加的风险。定期寿险的好处是花费不多、保障很高。此外也建议其补充适当的保险产品包括健康保障和意外保障类产品。

其次要考虑郭女士的保障计划。鉴于她目前无任何保障,建议可以采用两全保险+重疾+意外险+住院医疗补贴的保险计划来实现覆盖保障和未来养老的较全面的保障计划。

孩子的不断成长将给家庭增加教育成本,需要进行资本积累,目前大城市教育费用支出平均占到家庭收入的30%,是家庭的一个重要支出项目。教育金保险能很好地帮助家庭建立专项教育储备。就海尔纽约人寿的状元宝宝教育险而言,年缴约4000元,就可以提供孩子读大学每年近1万元的学费支持,并在22岁的时候给付近2万元的额外置业金。

此外,郭女士给父母买保险的愿望是好的,由于其父母所处的年龄段保险费用已经很高,所以不建议采用传统保险解决。综上所述,整个家庭的保险年费建议控制在1万元上下。

投资规划

郭女士关于进修职称费用7000元的财务目标,当年就可以从家庭结余中得以实现;而希望买车和再买房的想法必须积极投资才有实现的可能性。5年计划买车,以10万元的家庭车来计算需要年储备2万元;15年后买第二套房,那时第一套房已经按揭结束。以当前1万元均价的房产为例,130平方米的总价要130万元,首付20%,要在这15年里为此储备25-30万元,平均年储备也要2万元才行。

此外,对于没有投资经验的郭女士来说,可以考虑购买股票型基金或指数型基金,采用定投与一次性购入结合的方式进行理财。

 

树立科学寿险消费观

经济参考报

智商情商财商等概念相信大家早就耳熟能详了,但是险商你听过吗?据了解,为倡导科学寿险消费观,南开大学商学院和安标准人寿已联合设立险商课题组,希望通过对行业寿险指数及个人寿险指数的进一步研究,建立科学的寿险观念检测和识别模型(险商模型),发现个体消费者对人寿保险认识上存在的误区,为其提出个性化的引导和建议。

所谓科学寿险消费观,就是建立一个科学的理论框架,把与寿险消费相关的主要观念进行系统梳理,从而引导消费者对家庭财务规划进行系统思考,科学确定目标,高效利用寿险理性消费,最终实现个人和家庭生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据课题组负责人、南开大学商学院教授李桂华介绍,过去两年来,恒安标准寿险指数课题组在研究中发现,消费者(被调查对象)普遍存在对寿险功能及行业认识上的误区,这直接导致了消费者虽然主观上爱与责任的意识较好,并存在对家庭财务安全规划和安排的需求,但由于缺乏对寿险功用的深入了解,常常不能充分利用寿险做好家庭财务规划的科学安排。同时,市场上各种指导消费者的寿险规划观点种类繁多,莫衷一是,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客观上增加了消费者对寿险消费的畏惧心理。

误认为保险等于投资

一个国家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观念的进步,而若落实于现实微观中,主要表现在民众的消费观念上。就民众的寿险消费观而言,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国内寿险业的蓬勃发展,消费者对于寿险的认知也在不断加深。然而时至今日,消费者在寿险认知上仍存在诸多盲点与误区。寿险最大的误区是把保险和股票、债券相联系相比较,把买保险当成一种投资。国家理财规划师专委会秘书长刘彦斌指出,许多消费者认为购买某些投资型保险就是理财的全部,兼备了保障和投资功能,甚至更为重视投资功能。但实际上,保险最基本的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

买保险就是买自己的未来、买自己的养老,不是为了做投资。一纸保单所提供的是一种保障,是对于未来不确定风险的预防,而返还型险种所具有的本金返还、利息给付等职能,只是保障功能的一种补充。刘彦斌认为,消费者买这类保险存下的钱,在某个年龄以后存活下来得到的保险公司提供的年金,用作未来养老生活是很必要的。

对个人来说,投保寿险是获得对未知风险的保障,使其在受到意想不到的损害时,本人或家庭可以得到经济上的补偿,确保家庭经济的安定。同时,也可作为一种储蓄工具,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可以得到保险金额和养老所需的支出。

住院保险、大病医疗险等险种将单个的风险分散到整个社会,由大家来共同承担,可以说是一种社会风险共担的机制,同其他投资方式有本质的区别。刘彦斌这样定义保险与投资的区别。

忽视专业服务附加值

根据一项针对大众消费者的调研数据显示,消费者在进行寿险消费时,往往过多考虑保费的支出,而忽视自身的需求、保险公司的实力、诚信度以及理财规划师专业建议的价值等重要因素。

这主要是源于消费者对寿险价格与价值关系的不当认知所导致的。国际认证财务顾问师协会中国发展中心执行长朱旭龙认为,深入理解与统筹平衡价格与价值的关系,是消费者建立科学寿险消费观很重要的一环。就寿险而言,价格是某种寿险产品的货币定价,而价值则涵盖了保险公司独特的产品和服务,包含了对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的一种匹配,因此同样价格的产品对于不同需求的人而言,具备不同的价值。

另据IRDC(保险行销集团保险资讯研究发展中心)对数万名普通消费者的调研数据显示,仅32.5%的受访者清楚自己需要哪些保险商品,而不知道要买什么或对保险产品一无所知者却占44.1%

这更凸显了专业人员的专业建议应受到更大的重视,因为只有合适的寿险消费,才能发挥寿险产品最大的价值与功用。朱旭龙表示,由于寿险产品虚拟性的特质,理财规划师更需要根据消费者自身及其所处时间与空间的不同,而做出相应的选择与规划。也正是由于有了专业服务这种附加价值才能让科学寿险消费观念得以普及,才能更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科学寿险消费观在于理好五大关系

恒安标准寿险指数课题组认为,建立科学寿险消费观,离不开处理好五大关系,即享受与责任、当下与未来、机会与风险、价格与价值,以及知与行

对此,刘彦斌也提出了自己的想法。理财是为了明天的生活存储今天的财富,保险就是为了未来存今天的钱。当前许多年轻人存在月光、啃老等现象,用父母的钱支付自己的生活,对父母、家庭缺少责任,只重个人享受。一旦发生意外受伤或生病,就可能没钱支付医疗费用。

刘彦斌建议,年轻人应转变消费观念,如避免过分超前、攀比、抢购等不良消费行为,把节省下来的钱放到家庭的保险基金里,购买保险要覆盖生活中发生意外风险的方方面面。买保险是对自己和家人的一种责任,可以说既是老人为子女分担一份忧愁,也是晚辈献给长辈的一片孝心。

单纯的储蓄不会应付意外事故或重大疾病的巨额花费,即使你的存款足以应付,却会使你的生活质量大为受损,甚至捉襟见肘。保险有双重功能,在你平安时是一种储蓄,在你万一遇到事故时又能挺身而出,支付巨额费用,弥补意外损失,使你得以维持以前的生活品质。刘彦斌认为,保险不同于一般的普通商品,选择保险更重要的是要看保险服务带来的价值,而非对比价格来决定保险是否适合自己。

以我自己为例,我认识到保险的重要性之后,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买了保障型和消费型的保险。我认为这些保险对我来说就足够了。刘彦斌强调了保险的知行合一,不但认识到保险的重要性,还要把认识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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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投连险应避免三个误区

京华时报

随着股市回暖,一度广受冷遇的投连险也集体回暖。但是,保险专家提醒,在当前股市回暖期,投资者应尽量避免受短期收益影响而盲目投保或者退保,购买投连险时应避免以下几个误区。

误区一:投连险是短线理财产品。投连险是一个风险自担的投资理财产品,没有保底收益,其实际收益与投资者选择的投资账户收益直接挂钩,保险公司不承诺投资回报,因此投资者切忌抱着短线投资的想法购买投连险。保险专家说,从短期看,无论资本市场表现如何,投连险都很难让投保人完全满意。此外,如果因为短期急用资金被迫将产品赎回,投保人将要为此付出一定的退保费用。

误区二:投连险适合所有投资者。保险专家介绍,从本质上讲,投连险是一种投资型保险,在保障方面没有纯消费型保险充分,以下三类人群不适合购买投连险:一是只有保险保障需求的人,二是风险承受能力比较低的老年人,三是短期资金需求较强的人。

误区三:投连险提前退保没有损失。投连险提前退保并不划算,因为在投连险投保初期会扣除初始费用、账户管理费、风险保费、手续费等费用,投资者如果购买投连险后一两年就退保将得不偿失,退保能拿回的钱一般只有所缴保费的零头

 

 

如何走出保险理赔的误区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忧患意识的增加,人们越来越认同保险的重要性。但一提到买保险,很多人就会犹豫不决,甚至很反感。买保险容易,理赔难成为人们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产生这样的误区关键原因是不了解保险的条款内容、理赔流程以及《保险法》相关知识。

这些误区主要涉及几个方面:

一、买了一份保险就可以解决自己的全部保障。产品不同,保障不同。首先,要明确需要什么类型的保险,这样有的放矢地购买保险才会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和制订合理的财务规划,才会在真正发生事故时得到相应的保障。其次,同一类型的产品也会由于条款内容不同而存在差异。比如重疾险所含疾病种类,有的仅含6(保监会规定的必保疾病),有的含三四十种。一旦客户患了某种特殊疾病,却不在所列疾病范围内,得不到赔偿就会认为理赔难。对某种重疾,条款会约定达到一定标准才能赔付,客户则会认为保险保死不保活,这都是因为不了解保险造成的误解。保险条款不可能罗列所有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仅能选出发生概率相对高的几种或几十种疾病,再根据这些疾病的发展规律和发生概率确定保险费率。保监会针对25(包括6种必保)疾病明确了赔付标准,减少了因重疾标准理解不同造成的纠纷。

二、买了保险,可以到保险公司全额报销。每份保险都会有个赔付的最高限额,另外多数医疗险都会约定扣除单位、其他保险公司、社保等第三方赔付后的余额为该公司的责任范围,并要求医疗项目符合当地医保政策,不属于医保范围内的自费项目不承担保险责任,这些都会造成理赔结果不是全额赔付。这种补偿原则禁止了客户通过保险事故谋利,规避了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道德风险。

三、只要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都要赔。任何保险合同都包含免责条款,这些条款约定了保险公司在什么情况下不承担保险责任。比如酒后驾驶、自伤自残、战争、暴乱等,这些约定一方面是为了保证社会公平,另一方面也是保险公司控制重大风险保证正常运营最终保护客户权益的手段。保险拒赔因素中最常见的是不实告之,首先明确一下,是告知内容不真实,而不是不诚信的告知。客户因不了解保险规则,未仔细阅读投保书,或自认为以前患过的疾病现在已经治愈,对保险没有影响而疏忽了告知义务,从而导致保单效力受到影响。不同的身体状况投保费率是不同的,甚至有的是不适合投保的,保险公司会通过客户的告知情况做出客观的评估结果,这种通用的评估制度对每个客户都是公平的。

四、买保险容易理赔难。很多客户认为购买时简单,理赔时却程序繁琐。这一方面需要保险公司简化理赔流程,另一方面也要求客户理解保险公司,不是有意刁难。因为保险公司需要核实保险事故和实际损失状况,这些核实需要相关证明材料的配合,而其中很多的材料是存在客户手里的,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院小结等。客户有义务提供这些材料,同时缩短了理赔调查时间,更及时地完成审核工作。对于保险利益的主张权利,《保险法》中有明确规定,有些情况下,由于存在多个受益人,如果受益人之间自己不能首先达成权利分配上的一致,保险公司自己无法对此来确定。对于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种确认,是为了防范道德风险的发生,而目前实际上保险公司没有能力直接利用公共社会资源实现这些方面的自主辨认,只能要求客户来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误区都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随着《保险法》及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保险公司应多为客户着想,制作简单易懂的条款,做好销售监督,提高售后服务。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不断深入、保险知识的不断普及,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一定会加强互信沟通、逐渐消除误解,共创和谐发展之路。

 

学会保险术语 做个精明的投保人

在知道了什么是保险、保险标的、保险的分类以及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后,接下来就要了解一些在投保的过程中频频出现的概念,这些概念对于保险方案的选择以及保险具体的保障内容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保险是一种特殊的无形的商品,它与有形商品的不同之处是不能够在购买后就直接使用,而是在出险之后才具体的体现了其保障功能,而且并不是所有客户都会出险,所以经常会让消费者感觉不值。其实,我们所交的保费是根据保险标的的价值、保险金额以及风险等级经过一定的费率核算出来的,所以保费的厘定是有充分依据的。

什么是保额

在投保时,销售人员会经常提及保额这个词,就是保险金额,它并不是被保险人所缴纳的保险费用。所谓保险金额,是指一个保险合同项下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它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同时又是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的计算基础。消费者可以选择与标的价值相等的保险金额,称为足额保险;也可以选择低于标的价值的保险金额,称为不足额保险,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赔偿;但是当保险金额超过标的的实际价值时,超额部分却是无效的。当然,作为保费计算的基础,保额越高,保费也会相对提高。另外也要注意,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人身的价值无法衡量,所以保险金额是双方约定的。

要特别注意免赔额

免赔额是根据保险的条件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的损失额度。比如保险合同中如果约定免赔额是500元,那么在出险时,如果损失金额低于500元,则将全部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如果损失金额超过500元,那么保险公司只负责赔偿超出部分,即损失金额是700元时,保险公司只赔偿超出部分的200元即可。

购买过车险的朋友一定还听说过不计免赔这个词,在投保的时候加上不计免赔这样在出险时就不再需要自行承担一部分损失了,当然,保费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增加哦!

平安保险温馨提示:买保险就是买保障,千万不要一味地为了省保费而忽略保险金额免赔额这样的关键词,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才能得到最大的保障!

明晰保险责任 做精明投保人

证券日报  阎 蔚

常常听朋友问起为什么买了保险之后还是有很多情况下不能得到赔偿呢?这就要提醒大家在投保的时候注意几个关键的保险术语了,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下保险责任

什么是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承担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定要注意,保险合同在签订的同时就约定了保险的责任范围,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公司才负责承担。可以说,保险责任既是保险人承担保障的保障责任,也是负责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依据和范围;同时也是被保险人要求保障的责任和获得赔偿或给付的依据和范围,所以在投保时一定要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明确权利义务,这样才能避免理赔时可能出现的麻烦。

保险责任的分类

更重要的是,保险责任也是有分类的,它分为基本责任、特约责任和除外责任。由于财产保险的种类不同,对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损害的规律的掌握程度不同,甚至还有诸如核子辐射、污染等不宜转嫁的因素,因而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一般采取列举式,明确负责的范围与不负责的界限,以便为保险双方共同遵守。在基本责任中,通常我们所担心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情况都包含在内。

容易引起理赔纠纷的特约责任除外责任

特约责任,是在保险合同所列出的基本责任之外单独增加的,通常被称为特别约定,它可能是特别增加的责任内容,也可能是特别说明的除外责任,最大的前提是一定要经过保险合同双方协商同意的。

除外责任,它是保险合同中列明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部分。一定会有人问了,这些除外责任的依据是什么呢?其实除外责任也分为三个类型,一类是诸如战争、军事行动、暴力行为、核子辐射等;第二类是不在列举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第三类则是由于被保险人故意行为造成的,这类是最要引起注意的。比如火灾、爆炸等引起的财产损失是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但是如果是由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引起的火灾、爆炸,那么保险公司就可以将其视为除外责任,不做出赔偿。

所以在投保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责任,并且要格外关注责任免除的部分,只有这样,才不会在发生事故之后,还搞不清楚到底能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另外还有一个小细节就是要注意保险期限,一定要在保险期限内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

平安保险温馨提示:有的朋友只买了车损险,但是当玻璃破碎的时候却没法得到赔偿,这是因为玻璃单独破碎是一个独立的附加险种,选择保险方案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还有最最重要的,千万不要醉酒驾车,那可是纯粹的除外责任,不仅得不到赔偿,还要承担责任,所以一定要注意安全第一!

保险受益人填写有技巧

经济参考报

案例:2002年,30岁的郭先生在儿子诞生时于某保险公司投保了50万定期寿险和50万的意外伤害保险,想若万一发生不幸可以给孩子一些保障,但投保时图省事将受益人指定为法定20031月郭先生与妻子产生矛盾并开始分居,儿子也交由郭先生的父母照顾。20033月郭先生在山区驾车时意外坠落导致死亡。

保险公司认定属于保险责任,准备支付100万的保险金。但在保险金的分配问题上郭先生的妻子和父母产生分歧。郭母认为未来郭妻肯定会改嫁,将来可能要自己赡养孩子,故受益人应为父母,而郭妻认为自己才是郭先生的法定继承人。后闹到法庭,法院裁决,郭先生的法定受益人属于不确定受益人,保险金作为其遗产来继承,由其妻子、父母和儿子按照《继承法》等额分割。

解析:关于法定,意思就是将法定继承人作为受益人。填写保单时,投保人在受益人栏中随便填写法定二字引起的家庭纠纷案例不在少数。这样填写,不仅逝者的意愿不能达成,而且活着的家人也为法定二字闹得对簿公堂。

在此提醒投保人在签署保单时,千万不能马虎,应明确写明受益人,如果未指定受益人,保险公司就会认为受益人为法定

《继承法》第10条和第12条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作了规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其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和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除了家庭纠纷,债务清偿和税收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规定: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

从法院的规定上来看,如何指定收益人,结果完全不同。若指定为法定受益人,如果被保险人生前负有债务,人身保险身故金首先用于偿还其所负债务,剩余金额才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虽然在保险受益人的指定上两种方式从字面上解释都是将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等)。但二者有质的区别,后者是把保险金作为保险人的遗产来分割,而前者作为保险金的性质不会改变。

如果保险金作为遗产,还牵涉到给付被保险人生前应缴的税款和清偿生前债务的问题。受益人的指定关系到被保险人意愿和受益人的利益。仅填法定也会给保险公司的理赔带来麻烦。所以填写保单时,应该慎重考虑,明确填写受益人的名字。

目前遗嘱信托也成为理财规划的一个主要项目,作为保险的受益人指定是遗嘱信托的主要方法之一。指定保险受益人的方式具有保险功能同时还具有免税免除债务纠纷的特点,目前遗产税征收一直都在激烈讨论中,未来征收遗产税有可能成为现实。作为客户提前规划好自己的遗嘱信托是完善家庭资产配置的必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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